关于您提出的“离职的非正常人员要报送吗”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对于离职人员的信息处理,已经不再区分“正常”和“非正常”状态。这是因为该系统已经优化了“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并取消了本地的“人员状态”信息。
对于离职员工的处理方式:
信息填报:
- 当员工离职时,扣缴单位应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功能,找到并双击该离职员工的信息。
- 在弹出的窗口中,通过【任职受雇从业信息】部分,找到并填写【离职日期】,确保这一信息是准确无误的。
- 填报完离职日期后,即可进行报送,这样系统就会记录该员工已经离职。
关于补发工资:
- 如果员工离职后需要补发工资,如绩效工资等,扣缴单位需要在人员信息【任职受雇从业信息】中,将“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选项勾选为“是”。
- 同时,需要选择“补发税款所属月份”,确保这一信息与实际的税款所属期相匹配。
- 这样,扣缴单位就可以在后期为已离职人员补发工资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
隐藏离职人员:
- 如果在申报综合所得时,仍然希望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不显示离职人员的信息,扣缴单位可以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隐藏离职人员】。
- 这样,离职人员的信息就不会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显示,但系统仍然会保留这些信息以备后续查询或处理。
总结:
- 离职的非正常人员(实际上在系统中已不再区分正常与非正常)仍然需要报送相关信息,主要是填报离职日期。
- 如果离职后有补发工资的情况,还需要进行额外的设置和申报。
- 扣缴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隐藏离职人员的信息,以简化人员信息采集页面的显示。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详细地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