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未出庭的情况下,员工提供的手写考勤表有可能被采纳,但能否采纳取决于考勤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是否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真实性:手写考勤表作为书证,其真实性是首要考量因素。法院会审查考勤表上的内容是否真实反映了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考勤记录的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果考勤表存在涂改、伪造等痕迹,或者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其真实性将受到质疑,可能不被采纳。
合法性:考勤表的收集、制作和提交过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考勤表应当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制作,且制作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考勤表的收集或制作过程存在违法行为,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窃取他人信息等,那么该考勤表将因违法而不被采纳。
关联性:考勤表必须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即能够证明或反驳案件中的某个事实。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考勤表通常用于证明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而影响工资支付、加班费计算等问题的判定。如果考勤表与案件事实无关联,或者关联性较弱,那么其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证据规则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证据应当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例如,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质询等。如果手写考勤表作为书证提交,应当尽量提供原件,并确保其符合其他证据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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