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年休假领导还让上班怎么办-李玉松律师|法行宝
2026-01-29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若领导在您应休年休假期间仍安排上班,您有权拒绝并要求正常休假;若已实际加班,可依法主张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年休假是法定权利,单位不得随意剥夺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需经职工本人同意,且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包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行动建议:

  • 书面或邮件向领导明确提出休假申请,保留申请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
  • 若领导坚持要求上班,可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2. 若已实际加班,可主张补偿

若您已按领导要求在年休假期间上班,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

  • 支付加班工资: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 安排补休:若单位无法支付加班工资,需在6个月内安排补休。

行动建议:

  • 保留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同事证言等);
  • 向单位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提交书面加班工资申请,明确计算方式(如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
  • 若单位拒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单位拒不履行义务的维权途径

若单位既不安排休假,也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携带劳动合同、考勤记录、休假申请记录等证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 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未休假工资、加班工资或补休;
  3.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年休假是您的合法权益,单位无权单方面剥夺。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