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五险年限满了但没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给买了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这意味着,只要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您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
具体来说,虽然您可能已经满足了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通常是15年),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就不需要再继续缴纳了。养老保险实行的是“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份越多、缴费水平越高,您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水平也就越高。而且,除了养老保险之外,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险种,并没有满足一定年限就可以不缴费即享受待遇的规定。
如果单位在您五险年限已满但未到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停止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旦您生病、生育、发生工伤等情况,单位就需要承担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社保待遇,这无疑会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负担。
因此,即使您的五险年限已经满了,但只要您与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依法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拒绝缴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