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到达退休年龄但没交够年限,单位不给领失业金是否合法”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劳动合同终止的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一旦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无论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否达到最低领取年限,劳动合同都将依法终止。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通常要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您的情况下,员工是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终止劳动合同,这并非员工主动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被辞退,因此从形式上看,它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然而,实际能否申领失业金还取决于社保减员时所选的停保原因是否合规,以及是否符合当地失业金申领的具体规定。
社保停保原因的选择: 在办理社保减员时,如果系统提供的停保原因选项中没有直接对应“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的选项,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接近的选项。根据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回复,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选择“劳动合同到期”作为停保原因。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选择应基于当地社保政策和实际操作要求,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
单位不给领失业金的合法性:
综合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