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您已转正且公司解散的实际情况,您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或补偿:
- 经济补偿金(核心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47条,公司因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按您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 计算方式: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关键点:您虽仅工作1个月,但已转正,属于“不满6个月”的情形,公司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 工资基数:以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工资及加班费结算(即时权益)
公司需结清您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包括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若有未支付的加班费、奖金等,也应一并支付。若公司拖欠,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社保与公积金转移(后续权益)
公司需为您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减员手续,您可凭离职证明到新单位或社保局办理转移接续,确保社保连续缴纳。
操作建议:
-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转正通知、公司解散公告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长。
- 协商优先:与公司协商补偿方案,明确补偿金额及支付时间,并要求书面确认。
-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在离职后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及工资结算。
特殊情形提示:
- 若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解散,您可额外主张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公司解散属法定终止情形,通常不适用代通知金,需结合地方规定判断)。
- 若公司未依法清算或破产,您可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按职工债权顺序优先受偿(但需以公司剩余资产为限)。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公司解散程序是否合法、工资结构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证据为您细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