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退休人员还能起诉现任单位原来未缴纳社保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退休人员是有权就单位原来未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起诉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费用,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这一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在您的情况下,尽管您已经退休,但如果单位在您工作期间确实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您仍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如果单位拒绝补缴,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由该机构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如果单位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后仍然拒绝补缴,您还可以选择自行补缴社保,并在补缴后通过法律途径向单位追偿垫付的费用。这一追偿过程通常是通过提起“追偿权纠纷”诉讼来实现的。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单位确实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以及您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
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这意味着,您不仅可以就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起诉,还可以在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单位赔偿您的损失。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完全有权就单位原来未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起诉,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