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可以起诉用人单位未交养老保险的损失吗-康鹏程律师|法行宝
2025-06-12 劳动纠纷

当劳动者退休时,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确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有责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因此遭受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等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法院应当受理。特别是《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起诉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5年,且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不能补缴或者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2.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5年,用人单位则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标准,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待遇还应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退休时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导致自己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在起诉时,劳动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