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患重病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可依法主张赔偿或补偿,具体需分情况处理。以下是详细分析:
1. 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是否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员工可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建议:立即收集上述证据,尤其是工资支付记录和考勤记录,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
2. 患重病期间的工资及医疗待遇
若员工患重病属于非因工负伤(即非工作原因导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若企业拒不支付: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病假工资及医疗费。
3.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企业未签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计算基数为员工实际工资。
示例:若员工月工资5000元,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5个月×5000元=25000元差额。
4. 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若员工在医疗期内被企业违法辞退(如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
关键点:医疗期内企业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等理由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5. 操作建议
最后提醒: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性强,建议尽快行动。若对证据收集或程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