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厂家所送赠品在市场监管检查中被发现超过有效期,将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及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若赠品属于超过有效期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若赠品属于食品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处罚的考量因素
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处罚时,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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