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您上班八个月没签合同且没交保险的情况,赔偿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第二个月起至第八个月(共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额外支付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与补缴: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
- 对于您个人而言,虽然直接的“赔偿”可能不是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您,但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您补缴这八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适用)。如果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金等),您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行动建议:
-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立即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处理。
-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请确保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您的工作时间。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或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