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工作两个月签了合同但未交保险,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补缴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使您仅工作两个月,用人单位也必须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若未缴纳,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可能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您解除劳动合同(如您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您工作两个月,可主张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其他可能的赔偿或权益
建议行动步骤:
温馨提示:社保缴纳涉及您的长期权益(如养老金、医保报销等),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若用人单位态度强硬,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