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和单位签了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签了怎么赔偿”,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背景与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且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减少因频繁更换工作带来的不确定性。
二、赔偿情形分析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无固定期限)
其他特殊情况
三、维权途径与建议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法律依据,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劳动监察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劳动仲裁:如仍无法解决纠纷,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四、证据保留与注意事项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妥善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等。这些证据在协商、投诉、仲裁和诉讼过程中都至关重要,有助于证明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公司的违法行为。
五、举例说明
假设您在某单位工作了6年,月工资为1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若公司第三次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则您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为6个月工资(即60000元),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二倍(即120000元)。
综上所述,当您与单位签了三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时,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在维权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并遵循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