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旷工三天后到厂里写离职直接走人,厂里是否填写“非本人意愿”离职,取决于离职申请或离职手续中的具体表述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无法直接断定厂里一定会填写“非本人意愿”。
分析说明:
离职意愿的表述:
- 在离职申请或离职手续中,通常会有一栏关于离职意愿的表述,如“本人自愿离职”或“非本人意愿离职”。这一栏的填写,理论上应由离职员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来填写。
- 如果员工在旷工三天后到厂里写离职申请,并明确表示是自愿离职,那么厂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尊重员工的意愿,填写“本人自愿离职”。
厂里的处理方式:
- 厂里在处理员工离职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离职手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如果员工旷工三天后直接提出离职,且未给厂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厂里通常会按照员工的意愿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填写离职意愿。
- 然而,如果员工旷工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且给厂里造成了损失或影响,厂里可能会在离职手续中注明相关情况,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填写“非本人意愿”离职。离职意愿的填写仍应基于员工的真实表达。
双方协商的结果:
-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和厂里可能会就离职事宜进行协商,包括离职时间、离职补偿、离职意愿等。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且员工同意以“非本人意愿”的方式离职(尽管这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少见),那么厂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可以按照协商结果填写。但这种情况需要员工明确同意,并通常会有相应的书面记录。
法律建议:
- 对于员工而言,在提出离职时,应明确自己的离职意愿,并在离职申请或离职手续中准确填写。如果担心厂里可能填写不实信息,可以要求厂里在离职手续中注明“离职意愿以员工填写为准”或类似表述。
- 对于厂里而言,在处理员工离职时,应尊重员工的真实意愿,并确保离职手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员工对离职意愿的填写有异议,厂里应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可能后果:
- 如果厂里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填写“非本人意愿”离职,且员工对此提出异议,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厂里更正离职意愿的填写,并可能要求厂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