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针对您“做了几年没签合同,辞职老板不同意”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注意时效问题),同时,若因老板不同意辞职给您造成损失,您还可以要求赔偿。以下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几年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这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权利的行使受到时效的限制,通常为一年,即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您打算主张这一权利,应尽快行动。
二、关于辞职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都有权提出辞职。老板不同意并不能阻止您离职,您只需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公司即可。通常,试用期内的劳动者需提前三日通知,非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若您未提前通知而直接离职,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您赔偿。但老板不同意辞职本身并不构成您离职的障碍。
三、关于辞职后的权益保障
四、建议行动步骤
最后,我理解您现在可能面临一些困惑和不安,但请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它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尽我所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