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绩没有完成有罚款怎么办-马振东律师|法行宝
2025-11-21 劳动纠纷

若公司以未完成业绩为由进行罚款,需分情况判断其合法性,核心结论如下:

  1. 公司无权自行设定罚款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并非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不具备罚款的行政处罚权。若公司通过规章制度规定“未完成业绩即罚款”,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员工有权拒绝支付。

  2. 合法扣减工资的情形仅限于法定范围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如重大过失导致合同违约),公司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在员工月工资的20%范围内扣减赔偿,且扣减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单纯未完成业绩不属于法定扣减情形,公司以此为由扣工资仍属违法。

  3. 公司可能通过“绩效工资”变相罚款的应对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绩效工资与业绩挂钩”,且未完成业绩时仅不发放绩效部分(而非额外扣款),则可能合法。但需满足:

    • 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 已向员工公示或告知;
    • 绩效目标设定合理(如非明显无法完成的标准)。
      若公司随意降低绩效评分或扣减比例,员工可主张权利。

建议行动步骤:

  •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绩效考核制度、罚款通知等书面材料;
  • 协商沟通: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出具罚款的法律依据;
  • 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
  • 法律途径: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公司态度强硬,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若公司以“乐捐”“负激励”等名义变相罚款,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