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商场电梯受伤,商场是否需承担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取决于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顾客自身是否存在过错。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商场需承担责任的情况
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 如果电梯本身存在故障,如异常晃动、运行速度不稳定、踏板松动等,且这些故障是由于商场对电梯维护、管理不善导致的,那么商场需对顾客在正常使用电梯过程中因这些故障而摔倒受伤的情况承担责任。例如,电梯制动装置老化导致停顿摔伤顾客,商场明显存在过错,需负责赔偿。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 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责任提供安全的环境。若电梯周围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安全,或电梯周围地面存在积水、杂物等易导致滑倒的情况,且商场未及时清理或采取防护措施,导致顾客摔倒,商场同样需承担责任。如下雨天电梯口未设防滑垫或警示标识致顾客摔伤,商场需担责。
- 在电梯客流量大时,商场应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和维护秩序。若因缺乏引导导致电梯口拥堵、混乱,致使顾客摔倒,商场也可能被认定管理疏忽,需担责。
过错推定原则的应用:
- 在这类案件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一旦顾客在商场电梯处受伤,首先推定商场存在过错。商场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场可能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况
顾客自身过错:
- 故意行为:若顾客故意在电梯上做出危险动作,如奔跑、跳跃等,导致摔倒,商场通常无需承担责任。例如,顾客在电梯上嬉戏摔倒,若商场已尽安保义务则免责。
- 重大过失:若顾客因自身疏忽大意,未注意正常安全提示或警示标识而摔倒,商场责任可减轻。如电梯入口有明显警示,顾客边看手机边匆忙上梯摔倒,商场虽可能需承担一定比例赔偿,但责任会减轻。
第三人侵权:
- 若顾客摔跤是由第三人侵权行为导致,如被推搡摔倒,应由侵权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商场若已尽安保义务,如及时制止侵权、协助救助等,可能仅需承担补充责任;若商场未尽相应义务,则可能与侵权第三人共同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进入其场所的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确保电梯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果商场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消费者在乘坐电梯时受伤,商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处理建议
- 顾客:在商场电梯受伤后,应首先与商场进行沟通协商,查看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以明确摔倒的具体原因和责任归属。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就医记录等。
- 商场: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梯等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电梯客流量大时,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和维护秩序。若发生顾客受伤事件,应积极协助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顾客在商场电梯受伤的责任判定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责任划分和赔偿处理。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