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对顾客摔伤承担什么责任-黄凯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侵权纠纷

商场对顾客摔伤承担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取决于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顾客自身是否存在过失,以及是否存在第三方侵权等因素。以下是对这些因素的详细分析:

  1. 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确保顾客的安全。若商场地面存在积水、污渍未及时清理,或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导致顾客滑倒摔伤;商场的扶手电梯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和设置防护措施,造成顾客受伤;商场通道狭窄、拥挤却未合理疏导人流,导致顾客摔倒踩踏等,商场均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 举例:顾客在商场卫生间门口因地面湿滑且未设置警示标志而摔倒受伤,商场需承担侵权责任。
  2. 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

    • 如果顾客摔伤主要是由于自身重大过失所致,如奔跑、打闹、推搡,或穿着不合适的鞋子(如高跟鞋鞋跟过高、鞋底过于光滑)在不适合的区域行走,且商场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顾客自身将承担主要责任。
    • 举例:顾客在商场内奔跑时摔倒,且商场地面干净、无障碍物,商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此时顾客需自行承担责任。
  3. 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的情形:

    • 在某些情况下,商场和顾客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存在一定过错。例如,商场地面有少量水渍并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标志不够明显,同时顾客在行走时也未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导致滑倒摔伤。此时,应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责任,即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举例:顾客在商场内因低头看手机未注意地面水渍而摔倒,商场虽设置了警示标志但不够明显,双方均有过错,应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4. 第三人导致顾客摔伤的责任情形:

    • 如果顾客在商场摔伤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导致的,如被其他顾客撞倒、被第三人的物品绊倒等,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商场未能及时制止第三人的危险行为或在顾客受伤后未能提供必要的救助,商场也需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承担补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举例:顾客在商场内被其他顾客奔跑时撞倒受伤,撞人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商场未及时制止奔跑行为,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后续处理建议:

  • 顾客在商场摔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拍照、录像,寻找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摔伤事实及原因。
  • 与商场或第三方协商赔偿事宜,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 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商场对顾客摔伤承担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遇了此类事件,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