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门口摔倒商场承担什么责任-余晖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侵权纠纷

顾客在商场门口摔倒,商场的责任承担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商场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安全保障义务未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确保顾客的安全。若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有明显积水、结冰、障碍物未及时清理,或灯光太暗导致视线不清等,造成顾客摔倒受伤,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例如,下雨天商场门口未铺设防滑垫或设置防滑警示标识,导致顾客滑倒摔伤,商场需承担主要责任,并赔偿顾客因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 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商场地面铺设不平整、有凸起或凹陷,楼梯扶手松动、缺失,电梯故障等,这些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若导致消费者受伤,商场同样需要负责。

  2. 顾客自身原因导致摔倒,主要由顾客自行承担责任

    • 个人疏忽:若顾客摔倒完全是自身原因导致,如走路时玩手机、奔跑打闹、注意力不集中,或穿着不合适的鞋子(如高跟鞋鞋跟过高)等,且商场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责任主要由顾客自己承担。例如,顾客在商场门口一边看手机一边快速行走,没注意前方正常的地面状况而摔倒,商场在此情况下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故意行为:若顾客故意找茬碰瓷,企图通过摔倒来讹诈商场,商场不仅能拒绝赔偿,还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顾客的诈骗责任。

  3. 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 在一些情况下,商场和顾客都存在一定过错,导致顾客摔倒受伤。此时,应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法院可能会综合判断,比如认定商场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顾客自行承担剩余比例的责任,商场按照责任比例赔偿顾客相应的损失。例如,商场地面存在轻微湿滑但已设置警示标识,顾客因疏忽未注意而摔倒,此时商场和顾客均有一定过错,责任比例需根据具体情况划分。
  4. 涉及第三方原因,需综合考虑各方责任

    • 若顾客摔倒涉及第三方原因,如被其他顾客撞倒,除考虑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外,还需考虑第三方的责任。例如,若小孩在商场门口奔跑撞倒顾客,其监护人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同时,若商场也存在安全保障义务缺失的情况,商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行动步骤:

  • 保留证据:顾客在摔倒后,应立即拍摄现场照片、调取监控(如可能)、保存医疗费用单据等,以便后续维权。
  • 及时告知商场:顾客应及时告知商场工作人员,以便商场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并记录事故情况。
  • 协商沟通:顾客可以向商场客服部提交书面投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 法律途径:若协商未果,顾客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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