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前提:用户未续签劳动合同且已提交辞职通知书,需明确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结论前置:
若劳动合同已到期未续签,且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提交辞职通知书可能被认定为劳动者主动离职,导致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建议立即撤回辞职通知,并书面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合同未到期,但用人单位未续签书面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需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 提交辞职通知书不影响双倍工资主张,但需保留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据(如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建议同步主张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若离职原因系用人单位过错)。
若辞职通知书已生效(如用人单位签收):
- 需区分辞职理由:
- 个人原因辞职:无经济补偿金,但可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缴纳社保至离职日。
- 因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辞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但需证明辞职与未续签的因果关系(如邮件、聊天记录等)。
- 建议立即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离职性质及补偿方案;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操作步骤:
- 撤回辞职通知:若通知未送达或用人单位未处理,可书面撤回并留存证据。
- 固定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未续签通知(如有)、辞职通知书副本等。
- 书面主张权利:向用人单位发送《权利主张函》,明确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双倍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起仲裁,主张相应赔偿。
风险提示:
- 辞职通知书可能被认定为“主动离职”,导致丧失经济补偿金主张权。
- 未续签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可能以“事实劳动关系”为由否认双倍工资,需重点举证。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辞职理由、未续签时长等),可补充说明后继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