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年5个月店铺突然撤掉老板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告知怎么赔偿-郑华律师|法行宝
2025-10-14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需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因店铺撤店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5个月对应1.5个月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1. 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店铺撤店)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
结论:若老板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您有权主张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 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即1.5个月工资)。
  • 工资基数: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
    结论:您可主张1.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 违法解除的额外赔偿(若存在)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协商变更合同、未支付代通知金或经济补偿金)直接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3个月工资)。但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店铺撤店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若用人单位已履行协商程序但未达成一致,则不属于违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
结论:需结合具体程序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解除,目前信息下更可能主张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

4. 操作建议

  1. 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店铺撤店通知、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等。
  2. 协商解决:与老板沟通,要求支付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1.5个月工资)。
  3.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上述费用。

温馨提示:劳动争议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仲裁,建议尽快处理。如有进一步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