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士官转入单位入职第一次签合同时签固定期合同还是无固定期合同
2025-10-13 合同纠纷

职业士官转入单位入职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安置政策。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 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安置政策:

    • 强调对转业士官的合理保障和优惠待遇,确保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就业体系。这包括鼓励用人单位与转业士官签订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对于职业士官而言,在转入单位入职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双方协商一致:

    • 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用人单位与转业士官可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连续工作满十年(考虑军队服役经历):

    • 转业士官在军队的服役经历通常会被视为工作经历,在计算连续工作时间时予以考虑。如果转业士官在某一用人单位(包括军队)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时,若转业士官提出,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特定情形下的续订:

    • 如果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转业士官已连续工作满十年(考虑军队服役经历)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除转业士官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若转业士官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当双方同意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了解自身权益:

    • 转业士官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政策支持,明确自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2. 与用人单位沟通:

    •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转业士官应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要求。
  3. 保留相关证据:

    •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转业士官应妥善保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
  4. 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在与用人单位沟通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争议,转业士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四、注意事项

  • 并非所有转业士官都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转业士官的工作表现、用人单位的需求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等。
  • 关注政策变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而调整,转业士官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职业士官在转入单位入职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既保障了转业士官的稳定就业和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用人单位与转业士官之间的长期合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