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申请提交时间,您仍然可以凭借医生开具的病假条要求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待遇。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停工留薪期延长的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 错过延长申请提交时间的处理
与用人单位沟通
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 其他注意事项
我的观点:尽管错过了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申请提交时间,但您仍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停工留薪待遇。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若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