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应找新老板经营的商场要求赔偿。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合同到期与老板更换的法律影响
合同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原品牌和商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
老板更换: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但在此情况下,实际上是合同主体(商场的经营者)发生了变更,且新的经营者提出了降低工资待遇的条件。
二. 工资待遇降低的法律后果
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新老板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降低工资,则违反了这一规定。
员工权益的保护:若员工因工资待遇降低而不愿继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 员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新老板协商:员工可以尝试与新老板协商,表达自己对工资待遇降低的不满,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采取其他措施。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果新老板坚持降低工资待遇,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和投诉均未能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劳动仲裁前,建议先尝试通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提起诉讼: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 经济补偿的计算
我的观点:员工在面临工资待遇降低且不愿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完全有权要求新老板经营的商场支付经济补偿。建议员工首先尝试与新老板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