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一般保证人有两个 但是只起诉一个人可以吗-陈阳律师|法行宝
2025-09-04 经济纠纷

在民间借贷中,当存在两个一般保证人时,债权人确实有权选择只起诉其中一个保证人。这一做法在法律上是得到支持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起诉具有选择权。这意味着,在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自主决定起诉全部或部分保证人。

二、保证方式的影响

  1. 按份共同保证:

    • 如果两个保证人之间约定了按份共同保证,即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只能要求被起诉的保证人承担其份额内的责任。
    •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选择只起诉其中一个保证人,该保证人只需承担其约定的份额。
  2. 连带共同保证:

    • 如果两个保证人之间是连带共同保证,即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负责,那么债权人可以自主选择起诉全部或部分保证人。
    • 被起诉的保证人不能以还有其他保证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如果该保证人承担了全部保证责任,他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保证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明确诉讼请求和法律依据:

    • 在起诉时,债权人应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被起诉的保证人承担多少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诉求。
  2. 考虑诉讼时效:

    • 债权人应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 追偿权的行使:

    • 如果被起诉的保证人承担了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他有权在承担责任后向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追偿。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支持。

四、实例说明

以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的案例为例:小许向小丽借款,小胡和小静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还款,小丽决定起诉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小丽有权选择只起诉小胡或小静中的一个,或者同时起诉两人。如果小丽选择只起诉小胡,且小胡和小静之间是连带共同保证,那么小胡需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在法院判决后),之后他有权向小许追偿,也可以要求小静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

综上所述,当民间借贷中存在两个一般保证人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其中一个保证人。但具体责任承担和追偿权的行使需根据保证方式、案件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