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在公司做了5年,现在因公司撤柜而不愿意去其他品牌工作的情况,关于赔付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司撤柜并调店,这实际上构成了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工作地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您不同意前往新的工作地点,那么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您接受这一变更。
接下来,我们来看赔付的问题。如果您因为公司撤柜调店而不愿意去,且公司因此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具体来说:
另外,如果您的工龄中有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部分,这部分会按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会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在计算二倍赔偿时,这部分也会相应翻倍)。不过,就您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5年的完整工龄,所以这部分规则可能暂时不直接适用。
最后,我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就赔付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赔偿。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