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的鉴定期 工伤工资还需要发放吗-李朋起律师|法行宝
2025-08-23 劳动纠纷

在停工留薪期进行工伤鉴定期间,工伤职工的工资是需要继续发放的,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来执行的,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受伤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利益。

工资发放的具体规定

  1. 发放标准: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工资性收入,但不包含加班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实践中,一般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确定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如果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2. 发放期限: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对于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
  3. 特殊情况处理: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改为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其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资发放的方式与维权途径

  1. 支付方式:

    • 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 若职工本人因故无法亲自领取,也可按照职工的授权委托,支付给其近亲属或其他指定对象。
  2. 维权途径: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此过程中,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进行工伤鉴定期间,工伤职工的工资是需要继续发放的,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这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的一项重要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工资的情况,工伤职工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