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公司里满勤3个月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员工上岗之日起就负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且需要在三十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具体来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的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应当在三十天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同时,《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也强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3个月后才开始为其缴纳社保,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员工的社保权益。
面对这种情况,我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公司的人事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延迟缴纳社保的具体原因,并明确要求公司尽快补缴。如果沟通无果或者公司拒绝补缴,您有权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一旦查实,用人单位不仅需要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面临一定的滞纳金和行政处罚。
因此,我建议您务必关注自己的社保权益,确保公司按时为您缴纳社保。如果发现公司有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