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无固定期十年员工因病不胜任原岗位进行调岗不成也不给补偿让自动离职”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岗位的调岗与补偿问题: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首先考虑进行调岗,以适应员工的工作能力。
- 如果调岗后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自动离职与补偿的问题:
-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自动离职,并且没有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建议:
- 鉴于您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并且因病不能胜任原岗位,您应当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进行调岗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您的合理要求,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医疗证明等,然后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且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 同时,员工也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您作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进行调岗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要求您自动离职并且不给予补偿,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