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后没买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这一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不缴纳社保,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放弃缴纳社保,这样的约定或承诺都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切实保护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同时也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因此,转正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依法缴纳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