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亲属在已经承认雇佣关系并获得赔偿后,一般不能再提起工伤赔偿。下面我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 雇佣关系通常指的是一种更为宽泛的、基于合同或口头约定的劳务提供关系,不一定受劳动法调整。
- 劳动关系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关系,通常涉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赔偿的前提:
- 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存在的,当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有权获得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的支付主体通常是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
已经获得赔偿的情况:
- 如果死者亲属已经承认雇佣关系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这通常意味着双方已经就雇佣关系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结算。
-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之前的赔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否则一般不能再就同一事实提起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的提起需要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双方已经就雇佣关系进行了结算,且没有证据表明结算存在违法情形,那么再提起工伤赔偿将缺乏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死者亲属在已经承认雇佣关系并获得赔偿后,一般不能再提起工伤赔偿。这是因为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的,而雇佣关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同时,双方已经就雇佣关系进行了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应视为双方权利义务已经了结。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