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给我举个例子-王泉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侵权纠纷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并无意思联络,数个行为偶然结合,导致同一受害人产生损害。以下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阐述这一概念:

举例说明

假设王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在一条公路上,由于道路右侧是陈家盖房子堆放的沙石堆,王某为了绕行沙石堆,与左侧行驶过来的郑某驾驶的挖掘机不慎相撞,王某因此遭受重度颅脑损伤并当场死亡。在这个事故中,经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

  1. 王某醉酒后未戴安全头盔、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且遇有障碍路段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
  2. 郑某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灯光不全的机动车,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移动肇事车辆未标明位置,负事故次要责任;
  3. 陈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在公路上堆放沙石设置障碍,也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王某的死亡是由多个行为人的独立行为偶然结合造成的,这些行为人之间事先并无意思联络,也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具体来说:

  1. 侵权主体的复数性:此案例中有三个侵权主体,即王某、郑某和陈某。
  2. 无意思联络:王某、郑某和陈某之间在事故发生前并无任何意思联络,他们的行为是独立且偶然的。
  3. 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王某的死亡与郑某的驾驶行为、陈某的堆沙行为以及王某自身的驾驶行为均有因果关系。
  4. 法律后果:根据各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他们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案中,法院判决郑某和陈某分别按自身的过失大小和原因力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损失的20%。

总结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形态,其特点在于数个行为人的行为偶然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结果,而行为人之间并无事先的意思联络。在责任承担上,通常根据各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来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或有任何法律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