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法院认为有效时,应当释明。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一般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但若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有效时,法院应当将合同有效的情形及理由向当事人释明。这是因为合同效力问题是法律适用问题,属于法院依职权审查的范围。若法院不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可能基于合同无效而提出诉讼请求,最终可能因法院认定合同有效而面临败诉,这不仅会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还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有效的情况来调整或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等。同时,法院释明也应遵循适度原则,只告知合同有效的法律后果,而不干预当事人是否变更诉讼请求的自主决定权。
综上所述,法院在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而法院认为有效时,应当履行释明义务,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