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次劳务派遣合同第三次用人单位不续签-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签了两次劳务派遣合同第三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结论: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无过错且能胜任工作,第三次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分析说明:

  1. 法律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的责任:

    • 若用人单位在第三次不续签时未遵循上述规定,就属于违法不续签。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两个解决途径: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维持劳动关系;二是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 赔偿金的计算:

    •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 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若您在连续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后,第三次用人单位不续签,且您无过错且能胜任工作,您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