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人员2000年辞职,辞职前有23年工龄,2014年5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是能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但具体能否办理,还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 若该人员在辞职后继续以个体身份或在新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那么他是可以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
- 若辞职后未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要求,则可能影响退休手续的办理和养老金的领取。
辞职时的处理:
- 辞职时,若单位已为其办理了养老保险的转移或接续手续,且个人账户资金已妥善管理,那么对退休手续的办理无碍。
- 若辞职时未处理好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可能需要回原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补办或确认。
当地政策规定:
- 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政策和退休条件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具体能否办理退休,还需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该机关事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否办理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取决于其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辞职时的处理以及当地政策规定。建议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原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若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