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还钱又不还,不一定属于诈骗。是否构成诈骗,需根据借款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及后续还款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 若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根本没有打算还钱,而是通过虚构借款用途、虚构自身经济状况等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之后虽然表面上承诺还钱,但实际上并无还款行动或能力,这种情况下可能构成诈骗罪。
- 借款人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即使后续有承诺还钱的行为,也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或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仍然构成诈骗罪。
- 若涉及的借款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如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根据各地规定),且存在上述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一般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况:
- 若借款人在借款后,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偿还债务,但一直有还款的意愿,并通过实际行动来努力偿还,只是因为经济状况不佳等原因未能及时还清欠款,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 在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且借款人没有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借款的情况下,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还款,通常属于民事借贷纠纷。
因此,在判断“说还钱又不还”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若出借人认为借款人涉嫌诈骗,且能提供相应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若仅为民事借贷纠纷,出借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协商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