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司给做工伤鉴定不选停工留薪期怎么算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您的需求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公司未选择或未明确停工留薪期,但职工确实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那么赔偿的计算应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赔偿计算标准
工资构成:
- 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加班工资等全部工资性收入。
工作时长考量:
- 如果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那么应按工伤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 如果工伤前工作未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应发工资月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且合同中有约定的月工资,则按约定的月工资计算;若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则应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支付方式:
注意事项与权益保障
- 生活护理: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那么应由所在单位负责。
- 劳动关系: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 权益维护: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那么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转而享受伤残待遇。如果仍需治疗,那么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即使公司未明确选择停工留薪期,但只要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就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劳动者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