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合同,劳动者并不可以马上离职。具体能否马上离职,还需根据公司的具体行为以及劳动者所处的阶段来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情形:
- 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无法定过错情形:
- 若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仅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则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具体而言,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
- 然而,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特殊情况的离职:
- 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都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公司不给合同时,劳动者并不能直接马上离职,而是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行为以及劳动者所处的阶段来判断。若公司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若公司无过错,劳动者则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若公司存在特殊情况的过错,如强迫劳动或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也可以立即离职。在任何情况下,劳动者都应注重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