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公司工资报8000而社保基数交3500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应当基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这个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平均到每个月的数额。
上下限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一般来说,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这个上限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 工资与社保基数的关系
合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应当按照本人实际工资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社保缴费基数应当与职工的实际工资相符。
不合规行为:将工资报为8000元而社保基数交3500元,显然不符合上述合规要求,构成了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社保被稽核投诉,甚至面临补缴资纳金等风险。
三. 员工权益与法律责任
员工权益:如果公司未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调整社保基数,并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
法律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限期缴纳或补足、处罚款等措施。
我建议自家公司立即纠正这一违法行为,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用,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