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您工伤后请假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劳动法规,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需要根据您的伤情和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针对您提到的“请了4个月的假,后面再请说请不了,不去就算自离”的情况,我给出以下建议:
核实停工留薪期:
- 首先,您需要核实自己的停工留薪期是否已满。如果未满,您有权继续请假并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 如果已满,但您的伤情仍未恢复,需要继续治疗,那么您应该与单位协商延长停工留薪期或申请病假。
与单位沟通:
- 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伤情和需要继续休息的需求。
- 如果单位拒绝您的请假申请,要求单位给出明确的拒绝理由,并告知您相关的法律依据。
法律途径维权:
- 如果单位无故拒绝您的合理请假申请,并威胁您算自离,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恢复您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保留证据:
- 在整个过程中,您需要保留好所有与单位沟通的记录、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等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综上所述,您有权根据自己的伤情和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停工留薪期,并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单位无故拒绝您的合理请假申请,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