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个体营业执照有雇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且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的情况,是否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从事劳动活动时,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个体工商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完全有权依法提起相关诉求。
关于不交社保的问题,根据我国社保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个体工商户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这并不是违法行为。但劳动者应确保有相应的工资支付记录或收据等证据,以证明工资的发放情况和劳动关系的存在。
综上所述,对于个体营业执照有雇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且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的情况,劳动者完全有权依法提起相关诉求。建议劳动者先尝试与个体工商户协商解决,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支付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