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乙肝在厂子不干了,厂子不应因此扣钱。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乙肝并非合法的扣钱理由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乙肝并不属于可以合法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理由。
- 平等就业:劳动者无论是否患有乙肝,都应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病而扣减其工资或进行其他不公正待遇。
二. 工资支付规定
- 工资支付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扣钱需有合法依据: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必须有合法的依据,如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未履行工作职责等。乙肝并不属于这些合法扣减工资的情形。
三.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病不能工作:如果劳动者因乙肝病情严重,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给予医疗期、支付病假工资等,而不是直接扣减工资。
-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患有乙肝而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有乙肝在厂子不干了,厂子不应因此扣钱。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