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产假少休了15天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应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这是法定的产假天数,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应剥夺或缩减女职工的这一权益。
如果您发现您的产假时间被用人单位少于法定天数,您完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用人单位沟通: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途径:
此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少于法定天数,将面临由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产假少休了15天的情况,您应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如果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