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原文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条规定主要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纠纷,可以依据此条款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更具体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