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166条规定原文-雷渭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合同纠纷

《民法典》第1166条的原文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该条是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依据该原则,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原则适用于某些特定的侵权行为,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在这些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