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194条规定原文及解释-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合同纠纷

《民法典》第1194条的原文及解释如下:

原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释

  1. 主体:

    • 网络用户:指任何使用网络进行活动的个人或组织,他们通过网络发布、传播信息或进行其他网络行为。
    • 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提供接入、缓存、信息存储等技术服务和内容服务的主体,如网络平台、网站运营商等。
  2. 行为:

    • 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是指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侵害人格权(如名誉权、肖像权)、财产权益(如经济损失)和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商标权)等。
  3. 责任:

    • 当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构成侵权时,他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意味着,如果其他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对网络侵权有特别规定,那么应当优先适用那些特别规定。
  4. 意义:

    • 本条强调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不得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
    • 本条为网络侵权的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1194条是关于网络侵权的基本规定,它明确了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为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如果你在网络中遇到了侵权行为,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