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
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忘了续签但继续工作了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一般应视为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际情况分析:
- 在你的情况下,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虽然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你继续在原工作地点工作,且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并继续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这实际上构成了双方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事实。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应视为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后果:
- 既然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除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且需要经过法定程序。
-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 尽管目前法律上视为双方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议你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签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你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