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条款明确禁止了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为。
二. 法律分析
-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收取财物作为招聘条件或入职要求,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明确规定,也可能构成对劳动者的不公平对待和经济负担。
三. 总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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