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不能扣除员工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扣除: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需要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
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
用人单位不能因调整工作岗位擅自给员工降薪: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明确了薪酬,用人单位无权擅自给员工降薪。变更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减少薪酬,应经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迟到扣款有一定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对于浮动绩效工资、奖金的部分,在双方合同具体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扣除。如果员工的迟到行为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员工工资。
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员工进行产前检查,工资不得降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
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常工作期间,劳动者的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工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且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扣除员工工资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