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多少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保证金-胡润天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劳动法多少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保证金”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是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保证金(押金)的关键条款。该条款指出,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自然包括了保证金(押金)这一形式。

进一步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对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条款,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若此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如果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退还款项,并可能受到罚款的处罚。若因此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或精神压力等损害,用人单位还必须依法进行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遭遇用人单位违法收取保证金的情况,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退还收取的保证金,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保证金收据、聊天记录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控告,寻求行政部门的帮助与介入。此外,您也有权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均严格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保证金(押金),并为此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措施。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遭遇类似违法行为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